永教通〔 2004 〕 55 号
永州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
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方案》(湘教办〔 2005 〕 5 号)已发到县区教育局,现将《湖南省教育电子台帐建设实施方案》(湘教发〔 2004 〕 30 号)转发你们,并就落实上述两个方案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电子台帐建设是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是实现教育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前提条件,县区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
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化和电子台帐建设具体组织实施部门分设在县区教育局办公室和计财股。
在各县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局域网中,计财部门必须建立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库系统。
我市各县区电子台帐建设执行中将请湖南省管理信息中心作技术和业务指导。
各县区在人员和经费上要给予必要的保证,我市将在年底使用教育系统电子台帐,各县区必须在 10 月底完成电子台帐建设。
二○○四年九月八日
|